政策库
503外部工作或其他就业
授权:由校董会批准
最后更新日期:2001年1月1日
503.1 .校外工作或其他工作
定期任命的教职员工和豁免员工需要为大学提供全职服务. 商业活动, 私人雇佣, 未经许可,不得从事其他有偿外聘工作. 这些活动不得与完成大学的任务相冲突. 这样的任务是否需要在正常的工作安排中缺勤, 假期, 如果适用的话, 或者应该使用无薪休假.
503.1.1额外补偿.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,ISU管理资金支付的财政年度豁免工作人员才会获得额外补偿. 这种额外的补偿需要得到相应的副总裁的批准. 在进行项目或活动之前必须获得批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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